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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入境事务处

ID 678 用于授权他人领取香港身份证或指定旅行证件。

  • 用黑色或蓝色笔以正楷填妥并签署的 ID 678。
  • 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正本;代表须年满 18 岁。
  • 身份证申请收据 ROP 140,或旅行证件的 Collection Notice/收据。
  • 通知要求交回的旧证件及其他原件。
  • 图片指南—香港身份证:除填写 ID 678 外,准备身份证申请收据的完整照片/截图;图片指南把需要填写的位置标成红色,但官方表格要求用黑色或蓝色笔以正楷填写,并删除不适用项。
  • 图片指南—儿童中国旅行证:准备取证单、委托书、儿童有效证件原件(如通行证、护照或出生纸),以及监护人有效证件复印件(如身份证、通行证或护照)。委托书中的监护人姓名和证件号码须与证件副本一致,由监护人手写签名,不可由代取人代签,并写明代取人及儿童姓名、日期。
  • 图片指南—回乡证:准备领取证件回执,以及回执列明的申请人有效身份证/旅行证件原件(例如香港身份证、护照或回港证);取证地点和时间以回执为准。以上两项为图片中的服务中心流程,不是 ID 678 的替代表格,若服务中心或回执另有要求,以其要求为准。
  1. 填写授权人、代表及待领证件资料,删除不适用选项。
  2. 授权签名须与原申请签名一致。
  3. 核对领取日期、办事处和通知列出的材料。
  4. 代表提交 ID 678、本人证件及领取凭证;领取后按表格签收。
  5. 官方限制:若护照申请以邮递、投递或网上方式提交,或签证身份书/回港证申请以邮递、投递方式提交,可能必须由申请人亲身领取并出示申请时提交的证明文件正本;旅行证件代取还须带领取通知/收据及旧旅行证件(如有)以便注销。